嘉徽商[2009] 筹 03号
为维护广大的会员和商会的利益,加强财务管理,合理使用商会经费,保护商会的资产安全,保证嘉兴市安徽商会工作的正常进行和日常开支,根据《嘉兴市安徽商会章程》和有关财务管理规定,依据“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结合本商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商会财务管理规定:
一、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接受嘉兴市社团管理部门和本商会理事会日常检查、监督、审计。
二、会费收入主要来自会员缴纳的会费、企业和个人向商会提供的资助、政府资助、境外人士和团体的资助、利息收入、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其它合法收入等。
三、经费使用范围及标准:
1、日常办公费,包括办公用品费、文印费、书报费、邮电费、电话费、印刷费、各种咨询费、服务费、广告费、房租费、水电费等开支;
2、会务费及商会活动费,包括会员大会、理事会、商会举办各种会议以及讲座、经验交流表彰会、文娱、体育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3、工作人员的工资、补贴、福利费;
4、差旅费;
5、社会捐献、赞助等慈善事业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6、接待费包括领导和来宾的“迎来客往”的接待、礼品等支出;
五、经费为商会活动和商会日常办公费用。严禁个人和企业将商会会费以
任何形式占有(贷款、炒股、转让)或挪用。
六、使用和审批程序。
属于一般日常办公费,经商会有关会议研究确定的工作人员工资和补贴及福利费,每年做成一次预算(工作人员工资、补贴和福利费按可比价格计算原则不减);各种会议、讲座、经验交流表彰会的会务费、各种文体活动费、接待费分别做出专项预算。属于固定资产购置的耐用品、商会大型活动(包括年度会员大会、组团业务考察等活动)、社会捐资和赞助等重大开支,为会员服务活动等较大支出,事先编制预算交由会长会议审定。 以上各种开支必须由经手人签字、秘书长会签后,呈报会长审批报销。各项费用支出须有合法原始凭证,并在正式票据上注明用途。
七、商会在银行专设一个基本账户,根据银行要求办理有关手续,银行账户专户专用,只供本会收支之用,账户不得转让,不得出租、不得出借、不得为企业和其他单位代收付资金。收取会费的票据一律使用嘉兴市社会团体收费的收据。
十、财会人员要建立财务档案,妥善保管各种财务资料,不得遗失。
十一、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可以不定期的对财务进行抽查。
十二、商会资产为会员共有财产,依照国家和社团主管机关有关规定及本会章程进行管理,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十三、财务管理实行公开、透明、各项费用支出本着合理、节约的原则,每年报告一次,次年初张榜公布,接受广大会员的监督审查。每年的一月份要做出上一年度的财务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并在有关会议上审议。每年度商会财务报告应报经嘉兴市商会会员大会审议通过。